来源于《中草药》,,52(13)
中药二次开发的研究思路探讨
孙昱1,徐敢2通讯作者,汪祺3通讯作者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北京
2.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
3.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北京
将中药的二次开发作为中药研发的考虑之一,有助于体现中药新价值。年10月26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指出“鼓励运用新技术新工艺以及体现临床应用优势的新剂型改进已上市中药品种”。国家对中药二次开发持有鼓励态度,《国家药监局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鼓励二次开发。制定中药改良型新药研究相关技术要求,支持运用符合产品特点的新技术、新工艺以及体现临床应用优势和特点的新剂型改进已上市中药品种。支持同名同方药的研制,促进已上市中药同品种的质量竞争。优化已上市中药变更相关技术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修订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中,鼓励“中成药二次开发和生产”。近年来,对中药研发新方法的需求,加上大数据的出现,引发了人们探讨中药二次开发系统方法的兴趣。
中药二次开发,在尽可能满足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的同时,应特别注重相比现有药品,能更好地体现临床应用优势和特点,如重新定位适应症、减少用药剂量、优化给药途径等。迄今为止大多数成功的药物二次开发依赖于偶然发现。因此,需要系统的二次开发方法。二次开发又可称为药物再利用或药物重新定位。与药物和疾病相关的大量信息的积累导致了药物二次开发计算方法的发展,计算方法包括机器学习、网络分析和组学数据的分析等。据Prasanthi等报道—年美国近种二次开发的药物进入了药物研发渠道。大多数(72%)处于临床开发阶段,10%处于批准状态;60%用于新的适应症,属于与原适应症不同的治疗类别,而40%的药物新适应症的治疗类别与原适应症一致。本文旨在通过介绍目前化学药的药物二次开发研究热点,给中药的二次开发以参考。
1改给药途径、改剂型中药的获批情况笔者对—年改给药途径、改剂型中药的获批品种,即中药注册分类为7类、8类的中药进行了回顾性分析,分别从获批适应症类型、获批剂型、获批年份以及从申报资料受理到获批所需的时间等方面进行统计。研究方法为在药智网数据库中搜索申报资料受理时间为年及以后的获批品种。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28号)
附件1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可知,7类为“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给药途径的制剂”,8类为“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剂型的制剂”。—年中,改变给药途径品种(7类)无品种获批上市,仅2个品种批准进行临床研究;改剂型品种(8类)有11个品种获批上市。
1.个改剂型品种的不同适应症获批情况
获批较多的适应症分别为呼吸(3)、精神神经(2)、消化(2),见图1。
1.个改剂型品种的不同剂型获批情况
获批较多的剂型是胶囊(3)、软胶囊(2)、滴丸(2)。滴丸、咀嚼片、软胶囊为较新的剂型,其获批品种共占改剂型获批品种的45%,见图2。
1.个改剂型品种的不同年份获批情况
—年获批情况显示,改剂型品种获批时间集中在年之前(含年),—年为改剂型品种的获批数较高的年份,每年获批3个。见图3。
1.个改剂型品种从申报资料受理到获批所需时间
—年获批的11个改剂型品种中,82%的品种从申报资料受理到获批所需时间为2年或3年,见图4。
近10年改给药途径中药无品种获批上市,改剂型中药多集中于—年获批上市。改剂型中药获批的适应症类型以呼吸、精神神经、消化为主,剂型以胶囊、软胶囊、滴丸为主,申报资料受理到获批所需时间大部分在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鼓励运用新技术新工艺以及体现临床应用优势的新剂型改进已上市中药品种”,建议中药的二次开发结合最新的政策导向进行设计和研发,提高开发的成功率。
2化学药二次开发的研究热点为了解当前化学药二次开发的研究热点,为中药二次开发的研发方向提供思路,本文对化学药二次开发的研发情况进行阐述,以资借鉴。
2.1重新定位适应症
2.1.1非抗癌药物重新定位于癌症Prasanthi等报道的—年美国近种药物二次开发数据可知,目前的药物二次开发项目更侧重于肿瘤和神经疾病。Prasanthi等认为将非抗癌药物重新定位于肿瘤相关适应症可能是有价值的。文献报道将精神科药物重新用作抗癌药物:抗精神病药物具有长期临床使用和可耐受的安全性,且具有抗多种恶性肿瘤的强效抗癌特性。另有文献对心血管药物支持癌症治疗的可行性进行了探讨。
2.1.2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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